各位投资者
由我司管理的产品新宇稳健收益1号私募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该产品”)中持有的122071_11海航02的估值方式现为交易所收盘价估值。
为了更公允的反映基金中持有该债券的价值,现决定将该产品中持有的122071_11海航02的估值方式变更为中债违约债估值,上一期债券利息估值方式变更为已计提利息回冲为零。生效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(估值日)。
我司将做好投资者信息披露工作。
特此公告
绍兴市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21年5月25日
浙ICP备12026078号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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